疫苗冷庫冷藏運輸規范
近幾天非法經營疫苗案,已經在朋友圈、微博等一時間炸開。那疫苗應該遵守哪些貯藏和運輸規范呢?
自2005年主次通過《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以來,省疾控中心采購的所有疫苗,均按要求對疫苗供應單位和其供應的疫苗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而且必須有記錄存檔。要求所有疫苗供應單位(非疫苗生產單位)都必須提供疫苗生產單位出具,并加蓋疫苗生產單位公章的證明文件,以確認該供應單位屬于疫苗生產單位確定的唯一合法供應單位。
據了解,省疾控中心于2008年8月加入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每一支疫苗入庫前都必須掃描自帶的“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碼”,并上傳國家藥品電子監管網,由監管網自動識別,與供應單位出庫時上傳的電子監管碼匹配無誤后驗收入庫。
而且對每一批次采購的疫苗,疾控中心都必須查驗隨貨同行的溫度記錄儀,每批疫苗都必須確認運輸途中溫度記錄符合GSP相關規定后才可以驗收入庫。疾控中心質量管理部門要定期對疫苗溫度記錄的查驗情況進行抽查。
省疾控中心所有冷庫及冷藏車均配備24小時不間斷溫濕度監控系統。當用于貯藏和運輸疫苗的冷庫或冷藏車,出現超出GSP規定的溫濕度范圍,便會自動向工作人員的指定手機發送預警短信。同時,省疾控中心需要第三方驗證機構對所有冷庫及冷藏車進行冷藏效果的驗證。省疾控中心配送到各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疫苗,都必須使用疫苗專用冷藏車運輸。
疫苗
冷庫冷藏運輸規范冷藏車上一定要有溫度監控儀進行運輸途中溫度監控,每一批次的溫度記錄除存檔,同時提交各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備查。配送的疫苗同樣實施藥品電子監管碼管理,每一批次配送疫苗的電子監管碼均有據可查。